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普陀位于浙江省东北部,舟山群岛东南部。界于北纬29°32′-30°28’,东经121°56′-123°14’。因境内佛教胜地普陀山而得名。我区地处长江、钱塘江、甬江入海聚汇处,临近上海、杭州、宁波、温州等对外开放的大中城市。西北距上海165公里,西距宁波73公里、杭州210公里,西南距温州265公里,与台湾基隆港相距550公里,距日本长峙港852公里,离韩国仁川港897公里,区位优势十分明显。全区共有大小岛屿454.5个,其中有人居住的30.5个。海岸线总长831.43千米,总面积6730平方公里,其中海域面积6271平方公里,陆域面积459平方公里,是一个海洋大区,陆地小区。普陀属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海洋型气候,常年温和湿润,冬暖夏凉,光照充足。年平均气温16.1℃,最冷为1月份,平均温度5.5℃,8月份最热,月平均气温26.9℃,常年日照时数2150.7小时,年太阳辐射总量113.5千卡/平方厘米,全年≥10℃活动积温5009.6℃,无霜期235天。年平均降雨量1200mm。年平均相对湿度80%,属湿润或半湿润地区。